留学生落户上海![]() 留学生落户上海
政策全解新政变化 一文就懂落户流程
一、新政变化 1、首份工作地 老政策: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新政策: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
2、国内学校名单增加 老政策:国内“211” 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新政策:国内“双**”高校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将国内“211”学校获得本科学历改为国内“双**”建设高校并且 还规定必须为全日制本科,由“211” (115所) 改为了“双**”(137所),增加了22所学校。此条改变其实是对留学生的前置学历 有明确要求,前置学历必须是“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位,而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将不可用。
3、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老政策:本科2360天 新政策: ①半年1倍类型留学生,本科2720天,硕士2180天; ②一年1.5倍类型留学生,最高学历为本科2720天; ③博士≥365天,如为联合办学等性质,境外≥180天; ④最高学历为硕士2180天,不看本科境外天数; ⑤联合办学,本科2365天,硕士2180天。 Tips 对本科在外学习时间的要求增加,但是从去年年初疫情爆发开始,很多同学选择在国内上网课,难以满足境外学习天数要求,此前人社局发布推文表示疫情原因不满足境外学习天数要求,不影响落户!
4、劳动合同有效期 老政策:合同有效期1年,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新政策:合同有效期≥2年,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 如果你签的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者有效期已经不到3个月了,可以跟公司人事商量一下延长合同有效期,建议大家平时和人事小姐姐打好关系~
5、新增激励政策 ①高水平人才 如果你是国外高水平高校副教授or世界500强高管or国外高水平高校博士,来上海工作直接可以落户,没有社保、个税要求! ②紧缺人才 国外高水平大学STEM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在“上海市科技创新职业清单”里的单位全职工作,交6个月社保就能落户,没有社保基数要求,不管工资2万还是5千都可以落户! ③创业落户 ④3名核心员工交6个月社保可落户,没有社保基数要求,但是创始人出资至少15万!有钱又有想法的可以选这个! 二、落户流程 社保缴纳要求 1、海归博士 2、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研究生 3、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前500研究生 4、国外本科+硕士 5、国外前500高校本科 6、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7.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满1年 以上7种情况的留学生2021年须按照≥10338元/月为基数缴纳社保,连续缴满半年。 非双一流本科且境外非500强硕士2021年须按照≥15507元/月为基数缴纳社保,连续缴满一年。 ★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不适用
7、个人要求 ①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个人所得税 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宫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 Tips:最近的统一社保基数调整时间是22年4月,在此之前一律按照21年公布的10338元为1倍社保基数。 ③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缴纳情況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注意避坑:个税和社保基数补缴的不算累计,社保按什么基数缴纳,个稅就要按≥这个基数申报! ④留学回国人员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网上申报落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三、公司要求 公司总部在上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上海 2、注册资金在100W人民币以上 3、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PS: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公司一般都过不了公司资质审核的,包括一 些早期在落户申请时被计入“黑名单” 的企业。公司情况可在企查查、天眼查查询 公司总部在外地分公司需满足: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W人民币,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方必须且只能有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跟总公司签不符合落户条件。 3、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个税必须与社保相匹配,也心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PS:办理落户必须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申请,所以留学生们在面试时就要问清楚入职公司是否愿意配合你落户,避免入职之后不能办理,还且丧失了应届生身份!
四、材料准备 1、个人准备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 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2、单位准备 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劳动(聘用)合同 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 关材料复印件
五、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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